科研经费管理再改革:加大激励力度,扩大项目管理自主权(2)

  “比如《意见》提出要简化预算编制,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就是为了解决‘买酱油的钱不能打醋’的问题。”孙玉涛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都是按照科研规律在给科学家使用科研经费“松绑”。

  孙玉涛表示,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也能让科研人员从烦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

  “科研创新活动,人是核心,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最重要的是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我认为《意见》最大的亮点,是要改变我国科研经费管理中重设备轻人员、重‘硬件’轻‘软件’的导向。本次改革明确提出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甚至60%,且可以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孙玉涛介绍,其所在的项目课题组在调研中了解到,不少高校教授税后工资在大城市难有体面的生活,培养的研究生刚工作薪水都比导师高,科研人员的现实窘境是“有钱办事,没钱吃饭”。为此,他说:“《意见》应该会让科研人员的收入有所提高。”

  “《意见》第七条给我们科研人员很大的鼓励,因为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非常有必要。科研经费直接部分是不能发工资的,科研人员的工资很大部分来自间接经费。目前经常出现科研经费还有很多、但已经发不出工资的情况。”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副研究员戴陆如告诉记者。

  “最后一公里”,好政策还需落地、落实、落细

  “这次《意见》出台,是我国科研经费改革的新突破,科研人员在激动之余,最关心的是什么时候落地、落细、落实。”孙玉涛说,“国家很多改革是方向性和原则性的措施,需要部门和单位根据改革总体框架制定实施细则,让好政策具体落到实处。本次改革中的简化预算编制、配备科研财务助理等举措以前就有类似政策,有些部门和单位已实施,但更多的单位还没有落地。”

  孙玉涛说,以项目预算编制为例,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不得在预算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2016年进一步规定“下放预算调剂权限”。

  “即使如此,仍然需要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在财务制度上进行改革,要不然也难以在具体项目执行中落地和落实。”孙玉涛说,预算编制只是一个例子,这样的例子很多,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不敢越雷池一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科研经费管理与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制度的衔接不够,缺乏统一认识和清晰界限,“真正把好事办好,为科研人员‘松绑’,还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所以,此次《意见》也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聚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快清理修改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部门规定和办法,科技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记者了解到,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确实存在“落地难”和“落实难”的问题。“作为基层科研人员,我希望这个好政策能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落地难题。如果能简化预算和报销手续,单位提高行政效率,科研人员就能减少不必要的精力能耗,专心科研工作。”北京某高校一位青年科研人员告诉记者。

  “国家科研经费的管理,严格的财务制度是必要的,要避免科研人员乱花纳税人的钱;但同时也应该要按照科研规律,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让他们安心科研工作,这需要各家单位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员任晓刚说,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要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这是探索给科研人员真正“松绑”的改革举措,不妨多点尝试,看看具体效果。(记者 袁于飞)

相关推荐
新闻聚焦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返回列表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