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何锡民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对原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监察专员何锡民(正司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何锡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低价购买房产;利用职务便利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为企业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钱物,数额特别巨大。

  何锡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财政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何锡民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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