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副总贪图享乐生活奢靡 倒在老板兄弟的陷阱里(2)

  刚开始,因为对老板们不熟,李宇收受礼品钱款还有所顾忌,但深谙“围猎”之道的几位老板略施手段,李宇很快便与他们称兄道弟起来,收钱收礼更是来者不拒。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是腐败的‘滋生区’和‘重灾区’,李宇就是在‘八小时外’翻了船。”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介绍,李宇常年一个人在拉萨,时常想着单身生活应该找些乐趣,老板们便投其所好,时常陪他吃吃喝喝,流连于KTV、洗脚房等场所,推杯换盏过后,大家顺理成章尊李宇为“大哥”。李宇也乐在其中,把这些视作讲义气、拉人脉,完全忘记党员干部应有的纪律要求和原则底线,老板们但有所求,他便想方设法“伸出援手”,甚至主动帮老板解决问题、寻找资源,把自己混同为权力掮客。

  无视规章制度,盲目投资被套路

  到西藏工作之前的5年,李宇通过两次公开竞争上岗,三年从正科考到正处,这使他自我迷信程度极度膨胀,不去想这是组织的培养,应该好好珍惜,反而认为这是自己能力强应得的,自视甚高。

  “前些年混得风生水起,到这里岂能屈居人后,一定要干出点成绩。”抱着立功心切的心态,李宇一到原西藏国盛公司工作,就提出了若干不切实际的发展目标。

  “这些乌托邦式的计划与目标,既没有向自治区国资委请示汇报,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也没有深入调研国盛实际情况,切实考虑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都是头脑发热盲目决定的。”审查调查人员说,缺乏国企工作经验的李宇“遇事凭感觉,谈事凭心情,完全是盲人骑瞎马”,不依规章制度、没有工作章法,也听不进下属半句意见建议。

  然而,听不进劝的李宇,却对老板孔某深信不疑。“在与我打交道的几个老板中,他一开始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不仅姿态放得很低,而且出手阔绰。”随着交往频繁,李宇逐渐视孔某为可以深交的人,并在孔某的多次游说下,下定决心与其合作。

  2015年8月至9月,在李宇的全力推动下,原西藏国盛公司在未对投资项目实地调查,未召开决策会议的情况下,违反业务投资流程,先后两次通过孔某与多家公司签订投资服务协议,投资总金额5000万元。

  “我曾一度以为人家够朋友、肯帮忙,却没料到始终被他们牵着鼻子走,一步一步成为别人的提款机。”本想着能一鸣惊人的李宇,很快发现自己落入了别人早就布置好的陷阱里。投资期限未到,由孔某“牵线搭桥”的四家公司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处,扣除已收回的相关本金和投资收益,原西藏国盛公司面临直接经济损失470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2016年5月,自治区国资委在发现原西藏国盛公司资金异常后,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李宇非但没有抓住机会向上级主管部门坦诚交代问题,反而妄图用第三方委贷化解问题,用未来发展消化当前问题,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对账目进行调整,通过拆装记账凭证、制作假的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填平账目,以掩盖其投资亏损、违规委托贷款、违规担保、违规理财等行为。

  “出了问题总是想先捂住,犯了错误不求组织求老板,最终一步错步步错,偏听偏信、害人害己。”此后的李宇依然长期热衷于各种迎来送往、接待应酬,错过了一次次自警自救的机会,甚至得知组织在调查自己的问题时,李宇虽然寝食难安,但还是心存侥幸,没有迈开主动寻求组织挽救的关键一步。

  “思来处方知去处,省己过才明方向。”李宇在忏悔书中写道,经过审查调查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李宇深刻认识到,最好的自救就是向组织全面交代自己所犯的错误,反思自己违纪违法的问题根源。

  量纪量法分析

  经查,李宇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

  在违反党的纪律方面:李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款;违反组织纪律,在主持工作期间,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违反投资流程,不按规定向自治区国资委报批报备;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礼品,私车公养,违规在关联企业入股,从中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在上级单位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李宇前述有关行为,亦构成职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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