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查询发现,在2018年的一个判例中,就曾出现过员工连续一个半月超时加班后猝死、家属将企业告上法庭的案例。案例显示,一是工作时间以及延长的工作时间如果均超过法律规定上限,公司所提“自愿加班”“已支付加班费”的理由都不能作为其违法延长劳动时间的合理事由;二是即便无法证明加班与其死亡结果存在必然直接因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公司对该员工死亡造成的损失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休假文化大不过加班文化的当下,难以指望企业靠道德自觉来解决超时加班的困局。早在多年前,就有专家呼吁:要遏制过度加班现象,在企业层面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在行业层面科学制定劳动定额,在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在政府层面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鉴于“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难度较大,不少专家也建议适当扩大职业病目录的范围,“把一些普遍由于工作压力引起但却不在原有目录范围内的疾病纳入进来。”江锴表示,既要用法律标准的完善让企业认识到,畸形的“超时加班”并不光荣甚至需要付出代价,也要让诸如行业协会、企业工会这样的组织力量发挥出作用,守护劳动者的权益。
李乐元说,在科技发展的浪潮之下,很多劳动者是被无奈地裹挟在其中,精密计算带来极高效率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背后的安全问题。“行业惯性不一定就有合理性,只有关照好每一个劳动者,我们的社会才能创造更大的价值。”
记者周琳、王默玲
原标题:隐秘而又公开的“痛” 互联网平台畸形加班文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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