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尽快对涉长江相关法规、文件进行梳理、清理。重庆市发改委长江处副处长吴文彪表示,长江的管理涉及10余个省市以及多个中央部门,国家、地方及各部门出台的法规及文件较多,宜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全面梳理,该合并的合并,该废除的废除,该更新的更新,以免政出多门、相互打架。
二是尽快对相关重要法规进行修订。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志辽表示,亟需对渔业法、水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规作出系统修订,同时对其下位法规进行相应调整,使长江大保护的制度规范更加清晰实用。此外,尽快将休闲垂钓、增殖放流、三无船舶等突出问题纳入法规体系,以免执法人员无法可依、无所适从。
半月谈记者 韩振/王贤/董雪
原标题:灰色执法、钻法规空子……长江大保护仍存法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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