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查明案情,定分止争。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不仅要按照事实、依法开展,更要让争议双方对处理结果真正“口服心服”。检察机关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发挥公开听证调查核实作用,对关键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有利于查明案情,明晰是非,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成功率,实现精准监督、精准化解。
三是智慧借助,促成和解。在公开听证过程中,检察机关借助外力,发挥听证员专业、独立、客观优势,借助社会力量参与案件办理,对当事人疑问进行解答与说理,引导当事人走出误区,在法律范围内寻求合法合理的纠纷化解途径,为化解争议奠定思想基础。
能听尽听,让行政检察公开听证常态化
记者:请问,就抓实抓细行政检察公开听证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张相军: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最高检党组的指示要求,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坚持“应听尽听”,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一是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对于多年申诉、各方关注的典型案件,以及检察机关认为进行公开听证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的案件,都应当进行公开听证。将公开听证作为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常态机制来抓,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真正让听证成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抓手和“助推器”。
二是发挥业绩考评引领作用。强化业绩考评对听证的指引作用,加大考核权重,引导检察官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主动开展公开听证,推动公开听证全面开展。
三是加强案例指导和实务培训。对各地办理的具有引领性、示范性、指导性的公开听证案件,及时编发典型案例,供各地办案时参照和借鉴,真正把案例用起来。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竞赛等形式,加强实务培训,提升运用公开听证的能力和水平。
原标题:最高检就行政检察公开听证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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