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决战态势 实现常治长效 ——聚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

  9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在京召开。

  2018年1月,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吹响了号角。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重大工程。

  2019年,专项斗争进入啃硬骨头、蹚深水区的攻坚突破之年,今年,则是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

  专项斗争可谓一步一个脚印。2018年7月至9月,中央扫黑除恶10个督导组完成对河北、山西等10省(市)的进驻工作,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10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推进会召开。2019年4月、6月,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督导全覆盖,第二次推进会于2019年10月举行。

  每一次推进会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方向。2018年10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指出,要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2019年10月,推进会强调深挖整治,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

  第二次推进会以来,全国共依法打掉涉黑组织856个、涉恶犯罪集团2458个,缴获各类枪支785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562亿余元;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3.8万起,带动青海“日月山埋尸”案、黑龙江“四大家族”案等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查处,带动3万余起多年想破而未能侦破的积案沉冤昭雪。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553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36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95人。

  在此基础上,扫黑除恶大决战展开。

  “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今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分析当前形势,此次推进会对深化“六清”行动和谋划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如何谋划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今年7月以来,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进驻31个省区市的重点地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一些重点线索、重点案件进行了为期10天的督导,发现了480余个问题线索,全国扫黑办已形成整改清单。

  坚持用好督导督办这一利器,可以推动破解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因此会议指出,要定期开展四级督导。定期组织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推动各省、市、县定期组织扫黑除恶督导。要机动开展特派督导。保留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队伍并持续优化结构,各省市县结合实际组建,每年根据工作安排,围绕重点案件、重点线索、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适时开展特派督导。要精准开展案件督办。全国扫黑办和省市县三级每年挂牌督办一批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坚持领导包案,对办案进展缓慢、“打伞破网”不深的,采取派出大要案督办组或向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等方式推动取得突破。

  ——推动保留各级党委和行业部门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会议指出,要建强专业队伍,保留各级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持续加强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各级特别是市县两级具备一支有战斗力的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扫黑除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将其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把扫黑除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保障有力。

  ——加强法治保障。会议特别提到了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同时强调,要统筹做好“打财断血”和“六稳”“六保”工作,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资产,及时申请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托管,避免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失业。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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