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整治“吃播”乱象 如何精准界定成关注点(2)

  孙煜华指出,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角度来看,整治那些“大胃王吃播”无可厚非,但要注意把握好处罚的尺度,做到精准监管,避免误伤美食主播等群体。

  孙煜华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来看,“吃播”已经成为一种职业,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低成本的宣传手段。很多小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搞大制作的商业广告,相比那些上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广告,花几万元或者几十万元请“吃播”做推广,属于比较经济的做法。

  “对于‘网络吃播’的监管应当精准,要整治那些浪费粮食、采用猎奇行为来吸引观众的‘吃播’,而不要一棍子把所有‘吃播’打死,否则的话,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对小企业的不公平。”孙煜华说。

  孙煜华的担心,在征求意见稿中得到了回应。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采用必要措施加强美食直播内容审核,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的行为。美食网络直播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传播健康文明餐饮文化,不得从事假吃、催吐、猎奇等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直播行为。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对于违规‘吃播’的界定很有必要。也就是说,网络直播平台要及时制止那些从事假吃、催吐、猎奇等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直播行为。而对于正常的美食主播,则不在整治的范围内。”孙煜华说。

  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启动为期一个多月的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旨在加快建立法治化长效机制,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物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以法治方式对浪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朱巍认为,在国家层面对“珍惜粮食、反对浪费”进行立法已势在必行,广州立法严管“网络吃播”的做法,可以提供经验借鉴。

  在朱巍看来,对网络直播平台而言,立法除了为其精准整治提供法律依据,还有利于推动其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如果没有外部强有力的制度约束,仅靠平台自身进行整治,很容易形成‘一阵风’的运动治理。因此,从推动网络直播平台形成长效治理机制的角度来看,立法是很有必要的”。

  规范“网络吃播”,关键在于明确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直播平台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未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行为的,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大胃王吃播’这种行为,网络直播平台是有监管责任的,而且从技术上来看也是可以做到的,平台可以通过屏蔽关键词、内容审核、禁止流量、封号等措施,及时对违规‘吃播’进行制止,从而担负起引领正确价值观的社会责任。”朱巍说。

今日热点

特别推荐

小编精选

相关推荐
新闻聚焦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返回列表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