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抱着娃脚下“风火轮” 家长接送孩子玩悬的(2)

  使用电动自行车、平衡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不仅仅有安全隐患,还有更严重的后果。“这三大神器上路,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问题。”北京亿康律师事务所宋积虎律师说。

  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第十九条中也明确规定,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所谓的三轮老年代步车,实际上是机动车,要遵守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

  宋积虎律师的说法也得到了一线交警的认证。一位工作二十多年的交警告诉记者,老年代步车应按照机动车管理,没有取得牌照时不能上路。“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车辆肯定会被查扣。如果驾驶员没有驾照,那就会被罚款甚至拘留。”

  宋积虎也提醒家长们留意“办法”中第八十九条的规定——骑行、乘坐摩托车需要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至于电动平衡车,“办法”的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处200元罚款”。宋积虎也特别强调家长们不要将这类车辆骑出小区,更不要用于接送孩子,“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其实根本不能上路行驶,上路就是违法”。(记者周明杰 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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