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通用电气以123.5亿欧元的价格正式收购阿尔斯通的发电与电网业务,阿尔斯通被处罚金7.72亿美元。至此,阿尔斯通彻底被美国人“肢解”。这已经是通用电气用这个手段得到的第五个猎物了,也是最大的一个。
制裁“神器”:《反海外腐败法》
美国司法部可以随意逮捕、关押、起诉、判决以及惩治任意一个外国公民,主要得益于一部美国法律——《反海外腐败法》。
《反海外腐败法》是一部治理企业贿赂和虚假或不实会计账目的美国联邦法律,对责任主体规定了民事处罚和刑事责任。1977年在美国国会通过,在其后40余年中,美国国会在立法上逐步扩大该法的适用对象和管辖范围,1998年,美国国会修改了法律,使《反海外腐败法》具有域外效力,同样适用于外国公司。
《反海外腐败法》将美国定义为全球反腐败警察,该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可以追诉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外国公司用美元交易或者使用了服务器在美国的邮件系统,美国就认为他们对这个公司及其员工有了司法管辖权。在道德的掩饰下,这部法律摇身一变,成为了美国干涉他国企业、发动经济战的神奇工具,更成为了美国财政部一座真正的金矿。
在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长臂管辖下,许多外国公司都付出了惨重代价:
2020年,欧洲空客向美、法、英三国支付近40亿美元罚款。
2019年,瑞典爱立信向美国支付10.6亿美元罚款。
2008年12月,德国西门子向美国支付8亿美元的罚款。
在《反海外腐败法》开出的巨额罚单中,外国企业的贡献最大。1977—2014年,有30%的调查(474项)是针对非美国公司的,它们支付的罚款占总额的67%。在26个超过1亿美元的罚单中,有21个涉及非美国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反海外腐败法》的近40年里,美国司法部很少在其本国商业巨头的交易中挑出什么毛病。当被调查对象是外国企业,尤其是和美国商业巨擘有直接竞争关系的跨国集团时,美国联邦调查局就如同碾压机一样强大。
金融制裁是美国实施长臂管辖的重要方式
美国是世界上使用金融制裁频率最高的国家,早已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法律体系。除了《海外腐败法》,2001年颁布的《美国爱国者法案》,赋予美国政府部门可以借助反恐的名义,大规模监视外国企业及其员工。
用国内法代替国际法对别国实施经济金融制裁,抓捕高管对他国企业施压,再把这种压力转嫁给他国政府,美国企业挣钱,美国政府收取罚款并炫耀霸权。无论是针对华为、TikTok、微信,还是其他外国企业,美国多年来大肆玩弄这种“长臂管辖”手段,对各国实行霸凌,本质上是对别国司法主权的侵犯。
监制丨王姗姗 张鸥
制片人丨王薇
主编丨李瑛
项目策划丨高明 曹勇 椿明 王婷婷
导演 丨林晨龙
摄像丨李光亚 李承阳 马雅杰 何逐
后期包装丨林芳珂 李燕嘉 徐薇
剪辑丨孙志富
音效丨刘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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