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实现“底清账明”:深化改革 乡村焕发新活力(2)

  在山西省临猗县薛公村,曾经瞧不上眼的滩涂地,如今成了荷花飘香的湿地公园。“滩涂地种庄稼不保险,但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万亩荒沟滩涂生了‘金’。”薛公村党支部书记程俊怀说,跟龙头企业合作,荒沟种上了核桃树,滩涂地成了新景点。村集体经济收入从5万元增长到40万元,村里还建起了村北大道、群众文化广场,安上了太阳能路灯,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步就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集体账面资产7.7万亿元,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5.5亿亩。全国村集体收益超过5万元以上的村占到54.4%。

  唤醒沉睡的资源,农民腰包鼓起来。

  清晨,走进湖北省京山市曹武镇戴家坡村的千亩葡萄种植基地,一串串葡萄长势喜人,十几名农民正忙着疏果。“生活一天比一天好。”脱贫户曾美红一边干活,一边算着家里的增收账:“葡萄园里自家占12亩份额,每年有9600元分红,加上务工收入,日子越过越有奔头。”

  2015年,京山被确定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戴家坡村党支部书记曾维安介绍,村集体因地制宜,盘活350亩山地资源,全部量化折股到人,打造“水果种植+观光采摘+农业物联网”田园综合体,带动全村800多人增收致富。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创新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目前,全国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序推进,确认集体成员约9亿人,53万个村完成改革,其中超过50万个村领到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继续用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果,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逐步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让农民从这项改革中持续受益。

  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必须始终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不松劲,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

  “大农机下田,3000多亩小麦一天就全部收完,效率太高了!”四川省旺苍县白水镇勇敢村勇川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徐仕润说,合作社置办了20多套农机,经营面积连年扩大,去年纯利润达90万元。“今年新添置3台200多马力的拖拉机,补贴就拿到5万多元。”徐仕润抚摸着这些“大铁牛”,心里乐开了花。

  尝到惠农政策甜头的不只是徐仕润。在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义渡镇大李村,新播的大豆刚刚出苗,玉米已长到半米来高,青葱的叶子迎风招展。“补贴早早打到惠农一卡通,买种买肥取用很方便。”村党支部书记李功华掰着指头细数:今年地力补贴每亩137元,比去年涨了12元;国家轮作休耕补贴150元……“国家政策好,大伙儿种粮热情都很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从单一依靠财政逐步转向立体的政策性供给,逐步建立起覆盖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储存与消费,农产品贸易全过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增加农业投入,提升补贴效能。全面推开种粮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补合一”改革,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20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392亿元,扶持3800多万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各类农机具4800多万台(套)。2021年,针对农资价格上涨,中央财政安排200亿元左右资金,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稳定农民收入。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2021年小麦、籼稻最低收购价上调1分钱;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调整大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建立“市场化收购+生产者补贴”制度……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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