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每1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500吨至600吨,而拆除1万平方米旧建筑,将产生7000吨至1.2万吨建筑垃圾。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已经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以上。保守估计,未来10年,我国平均每年将产生15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2020年,建筑垃圾将达到26亿吨,2030年将达到73亿吨。
相较于巨大的建筑垃圾产生量,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
《中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提到,目前我国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的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的生产线仅有70条左右,小规模处置企业有几百家,总资源利用量不足1亿吨,建筑垃圾总体资源化率不足10%,远低于欧美国家的90%和日韩的95%。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授高利红认为,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缺乏有效的引导。多数城市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不够重视,管理建筑垃圾的重心仍停留在控制建筑垃圾产出量这一阶段。
二是相关政策法规缺失。我国现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主要关注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对市容市貌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等问题。
三是缺乏统一规划。各地政府对建筑垃圾的监管处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等多头管理。同时,建筑垃圾资源化没有被纳入政府公共建设材料名录,相关补贴难以到位,影响了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建设项目中的设计、施工与拆除工程多采用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方式,直接造成大量建筑固废垃圾产生,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偏低,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还处在简单化、无序化的初级状态;另一方面,对于各类建筑垃圾未实施分类回收及有组织的消纳和资源化管理,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未对建筑固废垃圾的生产者规定强制回收的义务。
政策法规相继出台
鼓励支持回收利用
“垃圾不是一无是处,而是放错了的资源。”有研究表明,每利用1亿吨建筑垃圾可以生产标砖243亿块、混合料3600万吨,减少取土或代替天然砂石1000万立方米,节煤270万吨,新增产值84.6亿元,可创造巨大经济效益。
据了解,目前我国建筑固废物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四种:回填标高、围海造地、堆山造景和回收利用。
有业内人士分析,相较于我国巨大的建筑垃圾产生量,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市场空间还很大,若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达到欧美、日韩水平,将这些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可创造万亿元价值。
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宝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7年我国产生建筑垃圾约24亿吨,其中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仅为1.2亿吨左右,利用率仅为5%左右。而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已高于90%,日本一些地区再利用率已达100%。所以,提升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水平已迫在眉睫。”
相关资料显示,有一些发达国家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长期国家战略,通过法律保障、政府支持及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德国早在1994年就发布了《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对建筑垃圾进行再生利用;日本则通过了《废弃物处理法》《建设副产物适正处理推进纲要》,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进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韩国通过《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要求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并对未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行为设置处罚。
实际上,近年来,国家各部委也陆续发布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及指导意见。
201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推广建设工程项目中废弃物生产路面透水砖砌块、混凝土、市政工程制品等再生建材制品、道路基材料,要求全国各地区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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