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的目标。
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将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首次纳入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申请相关资金、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
今年4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9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增了对于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具体规定。包括将“建筑垃圾”从原本的“生活垃圾”分类中分出来,作为单独的一类进行管理;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分类、利用和管理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今年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为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落实新固废法有关精神,提出“2020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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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全国多地也陆续制定地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计划:
云南省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和建筑物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安徽省提出到2020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计划达到70%以上,县(市)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各市(州)、贵安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0%以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2020-2030)》,明确了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方向与分阶段目标。明确至2020年全省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37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以上;至2025年全省规划建设相关基地60个,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至2030年全省规划建设相关基地75个,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如何让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的计划真正落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副院长苏桂军对此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在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对资源化利用企业在产品销售、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其次,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规划、设计、施工、运输、拆除等单位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快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创新。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努力拓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方式和渠道。
再次,要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水平。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 本报记者 王 阳
□ 本报见习记者 白楚玄
原标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 专家建议完善专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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