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6年,司法部公布《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明文规定,“私藏、使用移动电话,私藏、吸食毒品的,给予禁闭处罚,从解除禁闭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提请减刑、假释(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外)。”
2009年11月,司法部下发《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提出“监狱应当安装手机信号屏蔽装置”,同时要求严格落实违禁品清查制度,严防罪犯持有手机、毒品、现金等违禁品。在从严治警方面要求,“监狱大门外应设警察手机存储专柜,对携带手机进入监狱的人民警察,一律取消警衔。”
不过,澎湃新闻搜索到的20个判例显示,发生在监狱里的手机违纪案例多数呈现“手机寻租”特点,不少狱警因收受好处,对于服刑罪犯私藏、使用手机隐瞒不报或者降格处理,还照常为罪犯申报减刑提供帮助;有的为罪犯提供手机打电话,有的甚至为罪犯手机充值话费。
手机是如何突破层层防范被带入监狱,到了服刑罪犯手中?上述20个案例中,除两例明确认定狱警为服刑罪犯夹带手机入监,其余案件中,对于手机如何带入监内、何人带入监内,并没有提及,有的则显示没有查清。
2015年1月29日,针对讷河监狱案件暴露出来的内部管理问题,司法部部署全国监狱大整顿,在全国监狱戒毒场所部署开展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缴和“严明纪律 严格履职”专项教育等活动。重点查缴手机、现金、毒品等违禁品。
当年3月30日,司法部再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监狱、强制戒毒所违禁物品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于私藏违禁品的罪犯,处罚“加码”。其中明确规定,“罪犯私藏使用违禁物品的,属于违反《刑法》和《监狱法》规定的行为,三年内不得提请减刑、假释。”
司法部还要求,全国监狱戒毒场所要进一步强化监所安全警戒设施管理。加快配备监所手机信号侦测、报警、追踪系统和手机信号自动屏蔽系统,严防因罪犯持有手机引发安全事故。
“就近几年情况看,司法部监狱管理部门对手机等违禁品的管理力度空前加大,除了监区手机信号屏蔽技术措施、禁止工作人员带手机进入监区等纪律要求外,对于夹带违禁品的处罚也比从前严厉许多,可谓构建了多道防线。”王甫介绍说,随着智能手机、无线网络的出现和升级,附着在手机上的社会化功能越来越多,正常逻辑下,手机越先进,就越应严格禁止服刑罪犯携带和使用。然而,在个别腐败的监狱管理人员的面前,手机越具有诱惑力,越能成为权力寻租的重要工具。
王甫认为,监狱违禁品管理至今尚属于监狱内部制度和纪律规定调整的范畴,从长远看,通过制定《监狱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就监狱违禁品种类、监管和罚则科学论证、详尽规定,当是大势所趋,治本之策。
原标题:监狱手机风云:黑老大发朋友圈 罪犯用手机贩毒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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