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至少身负三条人命的强奸杀人犯王书金再被判处死刑。
王书金。
此时距离他被河北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已过去了14年。但澎湃新闻()从王书金代理律师朱爱民处获悉,此次法院仍未认定王书金系石家庄玉米地案真凶,王书金将上诉。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此前指控,王书金在1993至1995年间,于广平县强奸一人,奸杀三人。2007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2013年,河北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后该案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当时,两级法院都曾以证据不足,无法确定尸骨身份为由,未予认定检察院起诉的王书金奸杀张某芬案。今年4月,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尸骨确为张某芬。11月9日,最高法以张某芬案出现新证据为由,将王书金案发回邯郸中院重审。
除了上述检方起诉的四起案件,王书金还曾主动供述,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康某某案是他所为,而该案“凶手”聂树斌本已在1995年时就因该案被处死刑。王书金的供述推动了聂树斌案的平冤,但王书金始终未被认定是该案真凶。
11月20日,邯郸中院重新开庭审理王书金案。11月24日,邯郸中院作出判决,在认定此前三起案件的基础上,认定张某芬案系王书金所为,判处王书金死刑。
王书金(资料图片)
14岁时就犯下强奸案
“遗臭万年了。”提起王书金,邯郸广平县南寺郎固村小卖部老板王强(化名)向澎湃新闻()抱怨道。他并不认识王书金,但在他和很多村民心里,这个在新闻报道中提了十几年的名字,已然成为村子一张耻辱的“名片”。
王书金河北的家。(摄于2012年)
1967年,王书金在这里出生。出生时,他已经有3个姐姐和1个哥哥,后来又多了两个妹妹。7个孩子给这个家庭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负担。而作为家中为数不多的男娃,王书金没有得到家中长辈的偏爱,反而不受待见。
“他(王书金)就不透气(不明事理,木讷)。”王书金的哥哥王华(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即使是亲兄弟俩,二人也很少交流沟通。“不透气”、“不听话”、“不懂事”、“不走正路”,是王华给弟弟的几个标签。王书金不会与人交流,甚至和家里人也说不到一块。
王华回忆,王书金读到小学二年级时就辍学了,“他自己读不下去。”辍学之后的王书金没做过正事,也从不帮家里人干农活,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没人知道他每天出门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在村里也没有关系熟络的朋友,也不跟旁人说话。
这样一个看起来没有声响的人,却在14岁时强奸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王华记得,家里人因此暴怒,他和王书金的表哥一起,把王书金狠狠地揍了一顿,“打得狠着呢”。那次,王书金因强奸罪被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发配到唐山少管所,1985年被释放。
出狱后,父亲为王书金安排了“转亲”,“转亲”是一种为了节省彩礼钱的做法,为成全男方,用家中的姐妹与其他家换。王书金娶到了近村的郭红(化名)为妻,王书金的三姐则作为“筹码”嫁出。二人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手续,但日子也一直过了下去,并育有一子。
在王华看来,郭红也是个脑子不灵光的人,“说不到一块去”,彼此间一直没什么走动,兄弟间早就没有情感了。“我们没啥关系,现在也想不起他(王书金)有啥好处”,王书金2005年被捕后,警方曾通知王华去看守所送些衣物,也被他拒绝。
王华恨王书金,认为他丢了家族的脸面,“家族里的人都不把他当人看”。王书金案事发的时候,王华一家人不敢出门,总觉得被人指指点点。几年前,王华的儿子说亲时,“本来一米九多的大个儿,排场得很”,但因为有王书金这样一个叔叔,多次被女方拒绝。
王华说,就算王书金被执行死刑,也不可能让他的骨灰埋回老家。
那张脸永远面无表情
王书金案最早的主办民警,广平县公安局原局长郑成月向澎湃新闻表示,王书金令他印象深刻的两点,一是那张永远面无表情的脸,和他怪异的、难以自控的性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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