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月说,在他的印象里,他从未见过王书金笑或者哭,“他永远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郑成月记得,2005年王书金在河南荥阳落网后,郑成月曾带他回南寺郎固村指认一起奸杀案的犯罪现场。回到警局后,王书金说了一嘴:“我爹胖了”。“你什么时候还自己跑回过家!?”郑成月听到后心中大惊。 王书金解释道,父亲在围观他指认现场的人群中。
“一个明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人,很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父亲,他当时却能保持一点情绪没有,甚至没有叫喊一声。”郑成月回忆道。
王书金在“性”方面的怪异,也让郑成月难以忘记。郑成月透露,王书金有收集女性衣物的习惯,如花衬衫、内裤、胸衣等,甚至有时还会自己穿戴。对于性欲,王书金更是难以自控。
王书金的妻子郭红曾向郑成月讲起一件事情。某一年的大年初九,家中成员到齐共贺新年。“他的姐夫、妹夫啥的都来了,一大家子人就在王书金父亲的屋里吃饭喝酒”。就在吃饭期间,王书金突然回到自己房间内,要求与郭红发生性关系。“他们的屋离王父的屋就几步远,他根本不顾影响,自己性欲上来了就什么都不顾了。”性行为结束后,王书金会直接回到饭桌上继续吃饭喝酒。
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王书金所做的奸杀案和强奸案中,都不存在预谋行为。受害人都是王书金在路中偶遇的,“顿生歹意”而作出犯罪行为。郑成月介绍,王书金每次性欲上来,就憋不住,“不在乎场合,也不在乎对方的长相”。
自述强奸杀害四名女性
邯郸市检察院2006年的起诉书显示,王书金成年后的第一次犯罪,是1993年11月。他奸杀了南寺郎固村村民张某芬。后王书金真正被警方怀疑,是1995年。
1995年秋天,南寺郎固村附近的一口枯井内,出现了一具女尸。现场迹象表明,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按照生产队顺序,对全村的青壮年男子进行逐一排查。当查到第二生产队时,发现王书金找不到了。加之王书金少年时有强奸女童的犯罪案底,他成为了警方怀疑的重点对象。但多年以来,一直没有找到王书金的踪迹。
2005年时,河南荥阳警方的一通电话打破了这个僵局。2005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九,郑成月在局内值班时接到这通电话。河南荥阳市的索河路派出所的民警在电话中表示,他们年底排查流动人口时查到了一个叫王永军(音)的人,可能来自邯郸广平,“说是杀过人”。
“我当时立刻翻了一下逃犯名单,没有叫王永军的,我怀疑是不是王书金。”郑成月记得,当时王书金听到他在电话中谈话内容,听到“王书金”三个字之后,他说了一句“那就是我,别问了”。
郑成月挂下电话就马上动身,连夜从广平赶到荥阳。他见到王书金时,王书金已经交代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后经核实,正是1995年南寺郎固村枯井内的那起女尸案。
经过审讯,王书金陆续共交代了6起案子,其中有2起强奸案。另外4起均为强奸杀人案,包括1993年张某芬案、1994年刘某玲案、1994年康某某案、1995年张某芳案。这6起案子中,有4起后来被邯郸市检察院起诉。其中一起强奸案因当事人不承认未予追究,而另一起未被起诉的案子,就是1994年石家庄康某某案,而该案的“凶手”聂树斌,早在1995年时就被处以死刑。王书金交代这起案子后,引起轩然大波。
郑成月向澎湃新闻回忆,这起“一案两凶”的怪事曝光后不久,河北省政法委于2005年召集了石家庄公安、法院和广平县公安等单位汇报情况。郑成月代表广平县公安局参与了汇报工作。会后,河北省政法委负责人要求,对聂树斌案重新调查。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但这起案子到底是不是王书金所为,至今仍无结论。
历时14年审理或仍未终结
2006年3月,邯郸市检察院对王书金提起公诉,指控王书金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一年后,邯郸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王书金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玲、张某芳,强奸被害人贾某梅后杀害未遂等三起犯罪事实,而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芬一案未被认定是王金书所为。因当时的证据无法确定遗骨身份确系张某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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