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买卖生意“风生水起” 代写代投机构却成法外之地(2)

  果然,熟人推荐的中介“靠谱”。刘洋和中介在微信上聊了几个回合,很快谈妥,交了2万块定金。“收到初稿,修改,然后又收到了回执和录用证明,整个过程挺顺利。”

  刘洋买了两篇论文,都是以金融为主题,每篇不超过4000字。一篇北大核心,一篇南大核心,代写代投机构还送了一本书的副主编署名。

  这一切,花了刘洋10万元。“拿着这些材料,去个三流大学,评副教授都够了吧。”刘洋自己并没有从事科研相关工作,对科研诚信,他表现出的态度是无所谓。“花钱买论文,对一些人来说算是省时省力。你自己真心要做研究,文章写得也特别好,那是不愁。要是完成不了,无法毕业,或是职称晋升有阻碍,买论文还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他也知道,找枪手肯定不道德,但“违法不违法我不知道”。

  其实,期刊编辑在工作中,也在和代写代投机构“斗智斗勇”。

  《中山大学学报》编辑刘清海曾撰文称,在目前国内论文造假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下,科技期刊不得不付出大量的心血用于防范学术不端文献的发表。

  他分享了个小故事。2014年4月底,他在处理一批退修稿件时发现,有几篇稿件超期还未修回,考虑到作者费钱费力做研究不易,就打电话和作者沟通。结果,接电话的人自称是作者的先生,反应也很淡漠。刘清海感觉奇怪,搜索后才发现,论文作者单位为天津某中心医院,留下的手机号码号段却在广西桂林。

  后来,刘清海找到作者单位座机,辗转联系上了作者。这位作者解释,之所以留下的是桂林的手机号,是因为该论文由南方的同学帮忙投稿。“两人说法是矛盾的。”刘清海判断,此篇论文为代写代投。

  他总结了代写代投论文的几个特点:一般来说,论文作者数量较少;采编系统中所留作者信息量少;采编系统中只留手机,手机号码所在地与作者单位所在地不符。具体到论文本身来说,学术不端文献检测能通过,但显示“可能已经提前检测”。刘清海分析,应该是代写代投机构熟悉编辑部运作规律,因此,提前通过特殊途径查重,剔除或修改重复文字后才投的稿。

  温州医科大学期刊社《肝胆胰外科杂志》编辑部曾分析了该期刊从2015年1月到2016年7月投稿系统中来自不同单位却使用同一密码的86名作者及其所投的93篇稿件。经编辑部综合审定,其中82篇初步认定为代写代投稿件。他们指出,从目前来看,代写代投现象没有得到改善,且必将长期存在,期刊编辑仍然要长期面对这些混杂在来稿中的代写代投稿件。

  专家建议将论文代写代投行为入罪

  “这件事,说白了就是有需求就有市场。而且,需求长期存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顾问、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印波向科技日报记者感慨,很多人都有发表论文的需求,但期刊本身又是稀缺资源,发核心期刊、发SCI的要求又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稀缺性。

  此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七届五次全委会上,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指出,近年来,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写代投、伪造论文评审意见、雇“枪手”代写基金申请书等新情况时有发生。针对第三方中介机构,陈宜瑜表示,基金委目前没有对其处理的途径,他呼吁有关部门严厉惩处,遏制这类问题继续恶化。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违法违规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应主动开展调查,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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