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原副院长吕洪民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2)

  友情难却。律师张随(化名)在吕洪民到松原中院任院长不久便找到吕洪民,让他帮忙承揽法律服务业务。张随原是吉林中院法官,吕洪民在吉林中院任职期间,一直是张随的分管领导。因为吕洪民不善交际,开始的时候张随常常给吕洪民提供一些与其他院领导相处的建议,部分吉林市领导生病住院也都是张随陪着吕洪民前去看望。逐渐地,吕洪民家里诸如换灯泡、缴水电费,或者外地亲戚朋友到访安排用餐等琐事,都由张随去帮忙打理。吕洪民交际面很窄,张随是他在法院系统仅有的几个朋友之一。

  吕洪民到松原中院任院长不久,张随便辞职当律师了。看到朋友辞职来“投奔”自己,吕洪民觉得这让他无法拒绝。所以,吕洪民就动用自己中院院长的影响帮张随联系多家企业和政府部门做法律顾问。张随站稳脚跟后,随着在法院代理案件的增多,为了案件能够胜诉,便进一步提出要求,请求吕洪民帮忙打招呼,尽量让其代理的案件胜诉。开始的时候,吕洪民的内心是挣扎的,但是他觉得自己精通审判业务,专业知识足以为张随的诉讼请求提供法理支撑。于是,他便多次违规干预张随代理的案件。至此,吕洪民在“情与法”之间做了错误选择。

  亲情难拒。吕洪民极度惧内,强势妻子田某的裹挟也是吕洪民走上贪腐道路的一个主要原因。吕洪民的妻子田某原来是吉林市某高校法学教师,曾兼职律师,后调入长春某学院任教授。调查了解到,吕洪民在松原中院任院长期间,松原中院部分法官为了得到吕洪民认可或者工作失误求得吕洪民原谅,只有一个方法,就是“找田教授”,最后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个方法的有效性,果然田某的进言吕洪民无不悉数照办。

  有多人为了案件得到关照,拐弯抹角地通过田某单位领导或同事找到田某,再通过田某安排吕洪民向相关办案单位打招呼。吕洪民共计十余起受贿事实中,更是有多起与田某有关。田某助长了吕洪民的贪欲,裹挟着吕洪民一步步走向贪腐的深渊。此外,吕洪民还受儿子、外甥等亲属请托违规干预多起案件,从民事到刑事,从审判到执行,从省高院到基层法院都有涉及。

  吕洪民是法学博士,且有多年的一线民事审判工作经验,是吉林省仅有的2名全国民事审判业务专家之一,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极高的法律素养让吕洪民成为了全省民事审判业务的权威。这使他能够为请托方当事人的诉求找到法理支撑,进而谋求胜诉的结果。

  在接受张随和田某等人请托后,吕洪民干预案件的方法有两种: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案件,他借听取案件汇报的机会,在详细分析法理依据和法律适用的基础上,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属于自己监督范围的案件,则以院长监督名义要求办案人汇报案情,向办案人阐明自己的“观点”,进而影响案件裁判结果。吕洪民自诩这种“非常高明的手段”为“徇私不枉法”,不但案外人看不出痕迹,就连案内人也看不出破绽。他玩弄法条、游戏程序,自认为把每一起违法干预都做到隐迹至深、无懈可击的程度。

  正如吕洪民自己所说,“我一直生活在自己的虚幻世界中,觉得自己虽然接受一方当事人请托,做出倾向性的判决,但是我能够为判决结果找到法理依据。在内心矛盾挣扎的时候,我也常常以结果是公正的来自我安慰,自以为天衣无缝,实则掩耳盗铃。”

  盖天下之患,莫大于有所恃。吕洪民正是因为他自恃精深的法律审判知识,让他在“情与法”之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堂而皇之地游走于法律边缘。但是,正因为缺少了戒惧谨慎心态,从高处跌落深渊的时日也就不远了。

  诱于私利,火中取栗

  染上贪欲的“病毒”,以权谋财已成为“第一要务”

  吕洪民自恃精通法律,为了维系亲情和友情,他逐渐丧失了对法律的敬畏。党员干部一旦失去敬畏之心,就丢掉了立场和原则,随之而来的便是思想的堕落、权力的滥用、生活的腐化,自然就成了“有缝的鸡蛋”,“苍蝇”就会蜂拥而至,贪欲的“病毒”便会逐步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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