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认真分析舆情变化,对误导性、煽动性、行动性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坚决予以删除。要以适当方式、统一口径,适时公布整治工作情况,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影响。要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引导作用和震慑作用,强化政策宣讲和风险警示教育,集中曝光典型无证机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笄(;�崲0颦o$p鄯�鈮r辜Q^N醴7熭4谟鬃Wà杗f~y鍟�讥鴳K�tO)[竩�賎9r淦灡双�:歀l捶穃緗yf~9i!N浲秌鲙7遼}应�澂 e惠n稑UU鎦綹cTA#泾�"�!5Mkkos竆7W6嫯�黉hsGgWb塯椙蠈绯v儈耔 gsG翔叮锟w咩�灋m綁D�3眥�报筶j鄱mnW�弤吝钃脩x穐BI徾墼贚歭v3盧覒*I榫噜�蜧w/矺I焙Z�沖W皽勋 镪�}>v荻]l�{n=>g鳉�^W,��$顔 �倯�� 園U!梏�語蒐毻⒌蜒耔��狙蜯.� 杶龀飲t9甏蛏 W鲌策Lu弑5�橽榪�]:|f耆�-#�碿p裟�tm暧l渑馓儇鯚旷bZ O懦U怲1 2谯z蹒譥�K9A遻嘤硹υJ饩瓱�R徎宥��椯{豙6!茽;役b�@�^橎饩Cc���px∧t"M窥扬~箝K�拳�h抖&`"炒蘲l碦诨疃ú缓琍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
(三)具有多项金融业务实质,综合经营特征明显的互联网企业
重点查处各业务板块之间未建立防火墙制度,未遵循禁止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等方面的监管规定,账户管理混乱,客户资金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成立市级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在德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共同牵头,市银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参与,成立德州市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统一指导、推动全市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县应参照设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整治情况,督促当地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当地派驻机构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金融办:利用各类举报信息或建立举报信息平台,汇总各方面关于互联网资产管理等跨界金融活动的信息;参与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信息进行业务性质界定。对界定为与证券、期货、基金类的机构以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活动,以及承担牵头整治责任。对界定为与从事互联网保险相关的金融活动,承担牵头整治责任。
04-07 来源:网络整理
10-12 来源:网络整理
10-14 来源:网络整理
10-19 来源:网络整理
10-29 来源:网络整理
11-03 来源:网络整理
11-04 来源:网络整理
12-10 来源:网络整理
12-15 来源:网络整理
12-17 来源: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