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向违法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牵头出具意见的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开展新业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非法开展金融活动的,由牵头出具意见的部门责令其限期停止开办金融业务,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通过主管部门根据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从业机构的网站及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公安机关结合整改意见依法查处相关从业机构及责任人。
对于嵌套关系复杂、职责难以界定跨界互联网金融风险,有人民银行牵头,同级金融办、银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厘清相关情况,查实违法违规事实真相,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综合整治。
德州市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和德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非法经营风险排查的通知》(鲁保监办发〔2016〕46号)、《山东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保监办发〔2016〕48 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德州市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皋鹏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鹏同志和驻德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和保险公司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各驻德保险公司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日常联系人。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与德州市金融办共同牵头负责本地区分领域整治工作,总体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处理;组织建立督促指导制度;研究制定风险应对预案;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部署各会员单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协调落实分工责任;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报,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设建议。
(三)各会员单位。各会员单位根据工作要求,负责推进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重点工作。根据保监局要求,明确的整治重点具体分工为: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除以上整治重点外,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其他的突出风险和问题也可纳入整治工作中。
三、进度安排
(一)摸底排查。各会员单位按监管部门和上级公司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并研究起草风险应对预案和督促指导制度;按照工作安排制定排查方案,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摸排风险底数,于7 月15日前报送风险排查报告。
(二)查处整改。汇总分析排查发现的问题,区分问题性质,分类处置。保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选取部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此,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工作。
(三)信息报送。各会员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报告工作,每月30日前将整治动态情况报送领导小组。按照山东保监局要求,各会员单位应在各阶段至少报送2 次工作信息,工作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分析。
(四)总结报告。各会员单位按业务条线汇总起草总结报告,并提出长效机制建设建议,提交领导小组。此项工作于11 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整治内容,注重方式方法,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问题为导向,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入手,努力构建长效监管体制机制。
德州市地方金融组织和有关机构涉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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